1999年7月份以来配资官方,在北京市的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内,连续发生打“闷棍”袭击行人的恶性案件。尤其是在2000年8月20日以后,此系列案件发生的频率更加密集。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值班室的报案登记簿上连续记载着行人遭到打“闷棍”袭击抢劫的案件。
8月22日11时20分,在紫竹桥南侧的人行过街天桥上,正值壮年的戴某被人用钝器击中后脑致昏,被抢走手机一部、人民币5000元。
8月23日11时许,在海淀区定慧寺东里附近的地下通道内,张某遭到同样手段被打击头部致死,所带钱物被劫。
8月24日10时22分,北京西站附近的地下通道内,一年轻女子遭到“闷棍”袭击抢劫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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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12时20分,三元桥西的过街天桥上,一男子遭“闷棍”袭击死亡。
8月27日13时许,事主刘某在海淀区北太平庄地下通道遭到“闷棍”袭击,被打成重伤,所带财物被抢。
8月28日12时25分,北京市某局干部王某中午休息期间从单位外出买药,行至玉蜓桥南侧的过街天桥下的便道旁,遭“闷棍”袭击抢劫,群众发现时已死亡……
这一系列恶性案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引起了市委的重视,分别于8月24日上午和27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并且成立“8·22”专案组,指示各分、县局,案子不破,无法向人民交代!
在开展打击街头犯罪集中统一行动中,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打“闷棍”进行抢劫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打击,力争早破案!
8月24日下午,市局刑侦处根据局长的指示,针对打“闷棍”案件的作案特点,组织各分、县局刑警(支)大队,分头行动,对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采取化装设伏,蹲守监控等措施,进行侦查,打击街头犯罪活动。西城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根据市局的部署紧急行动,他们对全区42个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进行了调查,针对打“闷棍”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周密的打、防、控的方案。
从25日开始,在重点发案时间,部署侦查员化装成卖香烟、水果的小贩在马甸、人民医院、鼓楼大街等处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进行蹲守,守株待兔。力争尽快破获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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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上午,西城公安分局刑警支队的侦查员李戎、王力勇、周寿山等人继续在旧鼓楼大街北口西侧地下通道的两个入口处进行化装侦查。11时许,李、王两名侦查员发现两个身高约1.80米的男青年相继从南口走进地下通道。走在前面的男青年手里提着一个纸袋子,里面的物品好像很重,怕纸袋子经不住,外面又套了一个纸袋子。
这一情况引起了侦查员的怀疑。
“站住!”李戎、王力勇二人紧跟上去,大喝一声!
两名男青年惊慌地回头观望。更加引起了李、王二人的怀疑。俩人马上冲上去将两名嫌疑人堵在墙根处。将男青年手里的纸袋子夺下,放在地上,对嫌疑人进行盘查。
李戎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其中一名男青年反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是警察!”
“谁证明你们是警察?有证件吗?”
就在王力勇掏工作证时,其中一名男青年突然窜出去,抢夺地面上的纸袋子。突发的情况容不得侦查员思考,王力勇扑上去拦腰将大个男青年抱住,俩人扭打在一起。此人在警察的盘查中想跑,说明肯定有问题。李戎为了防止意外,迅速将另一名男青年制服铐住,与王力勇一起对此人进行擒拿格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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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声惊动了通道外面的侦查员周寿山,周寿山立即和两名社区巡逻员跑下通道助战。大个子嫌疑人年轻力壮,拼命进行反抗。三名侦查员和两名社区巡逻员先后五次将他摔倒在地,在上手铐时,他竟拼命挣扎窜起来四次,并将侦查员周寿山的大腿咬伤。
这更加说明了此人有问题。
经过五分钟的生死搏斗,终于将此人制服铐住双手。从他身上搜出一把10多厘米长的折叠刀,从纸袋子里,缴获了一根直径3厘米,长50厘米,重10多公斤的螺纹钢筋棍。
经过十个小时的突审,那个身上别着折叠刀的男人终于低头供认叫焦颜俊,29岁,是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他供称:我是逃犯,打“闷棍”是我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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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在原籍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七年,1995年释放。1997年11月因在北京打“闷棍”抢劫,被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抓获,判刑10年,押送辽宁省盘锦监狱服刑。1999年7月越狱潜逃来京,与内蒙古乌海市流窜来京的马军相识。
马军于1990年来京做保安员,后因打架被开除。2000年6月在海淀万家灯火装饰城,因口角,持刀扎死一人在逃,是北京市公安局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
我俩就合伙在京干起了我的老本行打“闷棍”的犯罪活动。现在我已经打“闷棍”成癖。如果几天没作案,或者头一天作案未遂,我的手都痒痒,再作案时,一定要连作两起,把头一天的损失补回来。
开始作案时,是用木棍,因棍子较轻,打人不狠,有时作案不理想。后来换成锤子,又显得笨重。也试过用刀扎、用绳索套,怕事主喊叫,引来警察。最后改用钢筋棍行凶,效果比较好。
一次,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用手机正跟女友通话,我用钢筋棍朝着他的脑袋抡圆了打下去,那个小伙子顿时就没气了。我抢过手机,听筒里传出他女友焦急地喊声。只是转瞬间他与她就成了阴阳两界,我也流泪了,觉得这事做得太缺德。
还有一次,一个年轻妇女提着手提袋,我一闷棍下去,她连哼一声都没有就倒下去了,我们抢过手提袋,里面只有两筒茶叶。现在想起来,那个女青年只因两筒茶叶就丢了性命,真是太可惜了!我和他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这样做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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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也想洗手不干了,因为我的父亲、哥哥都是国家公务员,家庭条件也不错,我为什么非要进行犯罪活动呢?
有一次我跟马军讲:“咱们不干了,这事太缺德!”
马军说:“不干,咱们靠什么活着?这样来钱多快?”
我一想也是,就继续在京作案。我们作案的时间都是白天,因为人们一般认为晚上不安全,不会想到白天也有打“闷棍”的。所以晚上6点以后,我们就呆在丰台区吴家村某招待所的310房间里不出来。
今天上午,我们俩刚刚从复兴商业城尾随一名取款的女同志,准备行抢,可是一直没有下手的机会,所以转到旧鼓楼大街的地下通道,准备伺机作案,没想到还没作案就被抓了。
根据焦颜俊的交待,侦查员经过核实发现,从1997年2月焦单独作案以及1999年7月二人合伙作案至今,三年多来在京共抢劫、杀人作案149起,已核实123起。
1999年7月以来,二人在北京市的东城、西城、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等区内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马路边抢劫、杀人作案53起,抢得手机68部、BP机、金首饰及现金等大量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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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员问他:“为什么在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内作案?”
焦颜俊道:“过街天桥视野开阔,即使警察发现追赶,我们可以向马路对面的方向跑,因马路有隔离带,警察要追也要绕过隔离带。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逃走了。地下通道人少,便于我们作案。而且,在地下通道作案,地面上的警察看不见。也便于我们逃走。”
在接下来对马军的审讯中,马对上述作案事实亦供认不讳。焦颜俊、马军这两个打“闷棍”恶魔被押进了看守所。不久后,双双被判死刑。
此案应该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和思考。善良的人们不论在白昼或是夜晚,都应该提高警惕配资官方,注意自身安全!不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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